您一直没有转变思路。
防御性驾驶始终强调的是“我”,也就是手握方向盘的我。我们永远不可能去改变“我”车周围的其他司机的驾驶行为,“我”需要把安全把控在自己手里,怎么把控呢,这诞生了防御性驾驶理论。
在论坛上讨论时,我们也不可能去改变那些没有看到帖子的司机。大家会把看到帖子的人当做那个“我”。
“我”是前车,那么就应该像楼主那样做。“我”是后车,如果遇到楼主让路,就滴一声致谢。如果遇到前车不减速让行,那“我”就应该远离或者找机会地板油超车。不能远光闪对方。
防御性驾驶考虑的是“我”尽量避免事故 而不是发生事故后自己无责,因为无责的人轻则耽误事情,重则进医院。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到底是正常行驶的人极度自私,激怒他人,还是顶着屁股开强光闪的极度自私,激怒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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