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快速接续行驶是符合交规的正当行为。第二,快速接续行驶可以杜绝合理的借道超车需求。第三,快速接续行驶与危急时避让,丝毫也不矛盾。第四排队慢行时,头车压队,这不是快速接续行驶情形,如有特殊需要,后车借道超车,并非不可以,但会被很多人认定为插队。这个场景希望不要逻辑上自相矛盾。
我再说一次,任何其他道理,都是在危急时必须避让的前提下的,如果还要混淆,我不介意以后再重复。
【 在 slowaction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前面不是要紧跟前车么
: 怎么现在 应该尽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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