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故处理时,没有证据表明驾驶员故意撞的,故意加重被撞者的损失,无过错方就不应该担责,这也是先进国家的普遍处理方式
开车时随时准备为别人的错误买单,这样首先交通效率降低,其次闯红灯行为屡禁不绝,长远来看就是错误的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人人家归谬的是“不采取任何措施开过去”,你觉得也无不可?这种放任事故的做法明确违反道交法关于确保安全避免事故的底线。错的不能再错了,还说啥自己行车规范?这不是搞笑么?
: 【 在 rd07 的大作中提到: 】
: : 你的这个建议看起来很无情很冷酷很无理取闹
: ...................
--来自微微水木3.5.14
--
FROM 111.18.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