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了啊,绿灯通行情况下,车辆停止等人,但需要对闯红灯的人进行严格处罚,如罚款200-2000元,多次闯红灯还可以进行行政拘留或者降低其信用等级,不能参与摇号之类的,我说的难道不清楚么?
现在的法律难道不是鼓励闯红灯么,我说的已经形成认知的情况难道不是么?现在的认知就是我弱我有理,我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我也不应该承担责任,你要给我赔钱。为什么会形成这种认知,您能告诉我么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觉得不合理,那你想咋办?绿灯通行情况下,遇到斑马线有行人,你不停要撞上去么?你真这么想这么做么?
: 行人只是被最低限度保护不被撞,不被剥夺生命权,这就是鼓励其闯红灯不敬畏法律么?这又是什么歪理?即便罪犯也有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因为存在这种保护,就是抑制罪犯对法律的敬畏么?你脑子到底都是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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