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你认定的歪理,不是基本法理
“也可能存在其他过错”这种说辞就是莫须有,还不承认你是歪理?
按照你的歪理,开上帝视角,个个都是赛车手,任何一方其实都能通过更谨慎的驾驶、更良好的预判、更快速的反应和更合理的操作来避免事故和减少事故损失,你做不到,你就有错,你就担责
还能有无责方?
“并非不可能无责”,你倒是举个正常一点,又挑不出毛病的例子?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是事故责任认定的基本法理,怎么会有矛盾?什么叫正常行驶?之前是正常行驶,就可以免之后可能的责?本帖场景下,正常行驶只是指绿灯通行是正常,也可能存在其他过错,而且我也说了,并非不可能无责。
: 【 在 rd07 的大作中提到: 】
: : 行为人存在过错且过错要与事故发生和事故后果有因果关系,才会被认责。
: ...................
--来自微微水木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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