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法律上来说倒是可以解释,条例这一条的后面是“……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瞄一眼导航可以认定为不妨碍安全驾驶,虽然导航也是电子设备。但是用手举着手机看,可以被认定为是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关键不在于是不是浏览电子设备,而是有没有妨碍安全驾驶。
但是这没法解释等红绿灯看手机为什么会妨碍安全驾驶,顶多就是妨碍交通效率而已。只能说魔都交管部门对道交法这一条的理解不够准确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在其次,主要是根据其理解或者所称的所谓上级要求领导指示,看导航其实都算浏览电子设备,这才是导致普遍违法,当然,人家爱丁堡公仆大爷说过,他们同事从来不看导航,因此不存在普遍违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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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maga FROM 106.12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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