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权这个说法,从没有在任何法条中出现过,而确保安全行驶,是法律明示,保护人身、财产安全也是道交法主要目的,在第一条开宗明义。说安全高于路权,怎么没有法律依据?不承认这个,才是睁眼说胡话。
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看清楚了,道交法保护的首先是人身财产安全,这是第一位的,然后才是其他合法权益,是不是包括所谓路权,我不知道,反正法条中没有任何地方提及路权……
【 在 usstqcy 的大作中提到: 】
: 嗨~~估计那个是“砖”家。没有法律依据,睁眼瞎话
: 这种人屁股在哪,就说哪的话。今天跟你说安全,指不定明天利益切换了,又和你谈路权了。
: 双标专家
: ...................
--
FROM 222.13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