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weaner 的大作中提到: 】
: 谁和你说的只支持公交费用的? 你提供租车(同类型车)的完整相关证据,法院一般也会支持,这是替代受损车辆不能使用的必要费用,尤其对方全责情况下,法院也没有道理让你本来有车用的人只能去挤公交。
“你提供租车(同类型车)的完整相关证据,法院一般也会支持”,这是你的想象。 稍微想一下就知道,你如果非要主张索赔,那法官最起码会再让你提供“车本来天天在用的”的证据。这个好提供吗? 再加上租车的完整证明,租车你就得先把钱花了呀,即便都有了,法官也不一定会完全支持你的主张,所以一般人显然不会在这里死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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