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贵为高知论坛也需要普法。首先,根本就不存在所谓并线全责的说法。正确的说法是,并线导致的事故,并线车辆全责。实际案例生效判决中有大量并线事故,由于另一方被认定也存在导致事故的过失,如:超速,故意碰瓷,疏于观察等,也被裁决承担次要责任,同等责任,主要责任以及全部责任的。否认客观现实,自说自话,毫无意义。
至于双向车道汇车,如无足够空间,道交法制定了避让原则,最好学习下看看是否有所谓量路宽确定虚拟中心线,然后不越线一方可以放心冲过去,撞了蹭了就是对方全责好不好?下定决心,不顾法律明示,瞎忽悠,是一种什么心态?
即便一方已过中心线,但无避让条件的,现实中也存在,人家采取避让措施,比如需要倒车找到合适的汇车点,这也能冲过去撞或者蹭么?你们这些人要脑子是干什么吃的?敢去实践么?整天胡扯丢不丢人?
【 在 webhost 的大作中提到: 】
: 本来就是吧,就像遇见变道的,骂老子今天撞死你,然后交警来了唉哟我看到前车动了刚起步,照样判变道的全责。
: 你这双向通行,对方越过中心线借到道,如果发生事故全责没问题啊。
: 确不确认安全再通行这个东西本身就是很主观的,否则我也可以说你撞了插队的车是没有确认安全就往前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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