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这种案例多了,不会自行检索么?前面也说了判定原则。
第二个,调头车辆主责以上,因为不确认安全可以等候先不侵线(比如,不确认安全,只是等候调头,后车可以因为它在主路上停着就撞上去么?),如果对方车辆不存在其他过失,如超速,疲劳驾驶,接打电话等其他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善尽了安全义务,因而无责。
记住,从来没有别人违章我可以撞的法理和司法实践。听信忽悠,忽悠他人,害人害己。
即便某些自称交警的,也不能无视法条明示瞎忽悠。根据统计,交管部门常年霸占行政诉讼败诉榜榜首(还不说很多交通事故纠纷案由的民事裁决事实上否定了交裁的认责比例,民事诉讼裁决可直接否定交裁的认责不需要同通过行政诉讼撤销交裁),这说明,部分交管从业者,素质低下,能力低下,成为执法违法的重灾区,亟需司法救济加以调整。
【 在 astrotf 的大作中提到: 】
: A车加塞加到一半停住了。B车未确认安全直接撞到A车车门这里。谁的责任?
: A车在无信号灯的中央虚线处掉头,掉头到一半发现对面有来车于是刹停,B车未确认安全直接笔直撞上A车,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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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Sabella FROM 222.131.242.*
FROM 222.13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