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test321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说他故意有依据。一是这操作,本来就争议很大,很多人认为是故意。二是历史上事故次数太多,超出合理。这种情况下,虽然我没直接证据,但显然是合理推测范围内。
:
你指控人家“故意制造事故”已经是刑事指控,刑事只看直接证据不看你的猜测,不看“很多人认为”
当然了,如果你说你只是瞎猜的“很多人”之一,只是在乱说一气而并没有指控人家有刑事责任,那没什么好讨论的,我也认为目前看不出来有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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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marion FROM 223.104.210.*
FROM 223.104.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