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只要使用就会贬值
2.交通事故提倡贬值赔偿会导致相关诉讼大幅增加,增大摩擦成本
3.绝大部分车主出事后并不是立即卖车而只是修车,直接损失只是修车费,贬值费的性质还存在争议
4.贬值评估没有统一客观的标准,评估机构也是主观判断,市场波动也占很大因素,而且为了牟利,评估机构很可能还会多评估
5.车辆维修后,还存在旧件残存价值、换新件后的增值(比如老破车换了新大件)等问题,太复杂。
以上是法律角度的一些主要观点,之前碰到过这种案件,所以了解过
【 在 chylli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最高院是咋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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