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可以界定你寻衅滋事呀
两个民事主体互喷,有啥问题
【 在 crocuta @ [AutoWorld]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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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的关键不在于此
: 而在于比亚迪直接代位执法机关,公告车主危害公共安全之类的。这事儿的界定,从来不在任何企业或个人。
: 至于公布行车数据,那是另一档的垃圾手段。干过这事儿的车厂很多,特斯拉蔚来长城,应该还有其它家。
: 另外,比较好奇的是,配合警方调用数据的企业或个人,是不是能公布信息。按主贴的说法,至少这些信息在侦查阶段属于保密范畴。
#发自zSMTH-v-@HUAWEI OCE-AN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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