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你自己划分的。啥叫自媒体,你发个抖音你也可以被划到自媒体的范围。啥叫非法,这个不是比亚迪可以判决的。啥叫污蔑,这个也不是比亚迪说了算的。按照你这个说法,谁惹了比亚迪,比亚迪就可以说他是“自媒体+非法+污蔑”,然后曝光他的行车数据,这合理吗。一个企业没有这种权力,司法机关才有。
【 在 smavatar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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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一个发布公开内容的自媒体,相当于未注册的媒体公司,不是单纯的用户,而且是采用非法手段发布了污蔑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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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跟普通用户正常开车完全是两回事,比亚迪每月卖几十万辆车,发布谁的车速了?发布了那个造谣污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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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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