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没那么复杂,这条很明显就是方便交警用结果定责任,只要出事了那就是你没尽责任,和你实际干了啥没关系。
【 在 autocf 的大作中提到: 】
: “理应减速、尽观察义务” 这个是立法思想的问题,假设我们认同这个观点。但是我认为这个具体的案件援引这条是有疑问的,我觉得司机已经尽到了 “理应减速” 也尽到观察义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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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比骑行车的速度和SUV 的速度,以及SUV刹停的快款,就知道SUV 的速度并不快。它已经很慢了,在进入路口之前已经减速了。 打个比方,在进入路口之前已经减慢到 10km/h 了,难道就因为在最后事故之前没有捡到 5km/h 就判定SUV 没有减速吗? 如果要判定,那么就明明白白把多少速度就算合格,多少速度就算没有减速例举出来,否则其实就是一笔糊涂账,就是和稀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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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微水木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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