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自行车很容易搬动啊,你想给我埋雷,那我也可以把你的自行车搬到安全的地方呀,让你碰不到我的车
自行车主把雷埋在公共场合,就要承担责任。你让车主搬车,万一车主不小心把自行车摔了或者划了,那岂不是车主还得赔?
我发现你完全不承认自行车主的侵权责任,你潜意识就认为“不过是放个自行车吧,能有什么责任”。其实法律是严谨的,虽然这件事上不用刻意较真(因为自行车倒下造成的损失有限),但从法律上讲,自行车放公共场合还就得担责。这就和汽车停人行道上导致骑车人一头撞死,和电动自行车停人行道上燃烧起来烧了别的车,性质是一样的。
最后说下,我是长期骑自行车通勤的,我的自行车以前都是锁固定物上的,一为防盗,二就是怕砸到别的车说不清楚(边上经常停豪车),后来我直接买了折叠车,把车搬到办公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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