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这样的道理吧,我觉得你钻牛角尖了。
1、机动车左拐、右拐,在人行道等,如果导致正常行驶的非机动车(人)(路权高)出现摔倒,那机动车有责任,毕竟不能影响别人正常行驶;
2、如果机动车直行,非机动车拐进来,自己摔倒,非机动车责任,同样非机动车逆行造成事故也是非机动车责任。合肥那个就是瞎判,后面应该改了。
我觉得按照交规去理解就没错。
【 在 niming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可思议,没法开车了,这么说,就算是直行,看到逆行或者闯红灯的电动车,机动车及时刹车,电动车摔倒了,机动车还是要负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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