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这种开发真的挺鸡贼的,快速度“入”让“出”本来就有安全的考虑。
【 在 Phillyman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图所示。
: 我从四环辅路进入主路, 已经提前加速,不是慢悠悠的。看后视镜左后有一辆宝马, 距离的在后视镜里面车宽只占不到 1/4 ,满足并线条件,于是打灯加速并线。
: 宝马车看到我要并线,做了紧急加速的动作,眼见速度很快,冲过来, 我暂停并线动作,往回让了点。当时我已经加速到近80公里时速,我判断他速度可能在90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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