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丹耐克输了几十次你你不说,拿其中一个很小的官司赢了说事,你这叫摆事实?
这个商标根本就没有任何争议,人家中乔正儿八经注册的"乔丹"商标!耐克后来不断打官司目的非常明确,他明知道拿不回来的,只是想通过事件扩散让大家知道两者的区别而已。
肖像权这个是碰瓷了,我没啥说的。你可以谴责,我也觉得中乔不地道。但注册商标的事,大家都按规矩,商业的事情,你自己做不好别怪别人。
我动机很简单,耐克这种傻逼公司自己看不起中国消费者和中国商标法,就该受到惩罚。结果也是大快人心呵呵。
: 没任何居心,摆事实而已。怀疑动机是你们这群人的特征。
:
--
修改:Eldo FROM 14.145.13.*
FROM 14.14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