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多数人希望出行安全,痛恨造假,怎么就成了该法责的群体?
2. 法是同治阶级的意志体现,用途之一是用来围护社会吻定,所谓的根据社会原则制订法,属于很肤浅的认识
尤其是民法领域,违背多数人意愿的条文,再怎么吹捧它符合社会原则,也注定执行不了
因为多数人不满意,就会不配合,不配合就注定存在大量有意无意违反的情况,抓得完吗?
都抓进去了,谁来做社会生产的肝电池?谁来繁值养育下一代韮菜?
【 在 northliver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的逻辑好奇怪,法不则众,是你的思维方式么?
法律是根据大部分人的意志,还是根据社会原则来制订的
我国普法制度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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