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前提根本经不起推敲。 假设红车直行,难道责任就颠倒过来了? 那三轮车的命运就要掷色子了,右方来车直行,撞死活该;红车拐弯,撞死家属收钱。 你觉得三轮车可能停下来看红车的方向灯吗? 更何况红车如果右拐,三轮车根本看不见他的方向灯。
你可能会说,那红车应该自觉。假如红车到了路口要右转,自觉停下来等三轮车过,三轮车这时候要猜了,红车是要直行还是右转(因为他看不到右转方向灯)? 等了半天红车不动,好那就假设他要右转,然后自己接着走。。 这不瞎胡闹吗!
欧洲的交规让右是铁律,除非有先行、让行标志。 其实我们的交通法肯定是参考欧陆标准的,我们的原文也是这种精神。只不过在操作执行上奉行了“转弯让直行”是铁律而已。。
我国的驾照拿翻译件就可以在欧陆大部分国家开车,能这样操作显然规则基本都一致,但是很多关键细节存在冲突,我在国内国外都开过很长时间的车,都是零出险,中国德国驾照我都是一次考过,个中的细微差异我很清楚。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Re: 几个司机能躲过?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ue Jul 9 17:01:35 2024), 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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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了让右的前提是双方都直行,本案符合这个前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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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smthbyd (共同经营法律基础) 的大作中提到: 】
: : 对于三轮车来说,小车是他的右方来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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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 : 这不tmd扯淡吗?一方直行一方转弯,谈什么让右?双方都直行再谈让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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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自xsmth (iOS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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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水木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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