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情但不觉得应该原谅和默许,随便说几个真实案例:我自己骑车被送快递的电动车从后面超速超车时直接撞倒,导致手腕挫伤,拍片吃药养了一个月,手部留疤,价值千元的上衣也被弄破,最后交警的处理结果是快递员全责,赔偿200,然后我自己用看病的各种收据去找快递公司的小头目报销,他拖了两个月,其实他们公司买了保险,这种事对他们基本没有任何损失;我认识的一个老教授,身体很好,在小区门口被快递电动车逆行撞倒导致腿部骨折,住院卧床一个月因为肺部感染去世,大夫说主要是长期卧床导致。为了多赚一点钱而去侵害公共规则和他人安全,平台有罪,难道这些个人就无罪吗?可怜是犯罪的借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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