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笑。我说的是承认超速,速度过快可以是事故原因。你不承认,还是需要补充条件才不承认?这么简单的问题,不过是故意混淆,气急败坏,丢人现眼罢了。
你自己说的,也没有将“超速从来都不是发生事故的原因”这个说法做任何限定,或者限定在超速装上变道车辆的个案。你现在说这句话只限定在这个个案,也改变不了过错行为及其与事故关联才是认定责任的珐理依据。超速是过错行为,如果认定了与事故的关联,那么将因此行为担责。任何案件都是如此。
所谓单独一词,本来就是你发明的,在标准的文本中没有。我只是通过客观事实告诉你:超速、速度过快,可以是事故的原因,可以是事故的唯一原因。你理解不能,我毫不关心,只要忽悠不到他人就行了。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给你贴了我这个主题下最早关于超速定责的帖子,你说我补充条件?哪个单方事故会有“同等责任”这种判罚的?跟前面贴的定责标准没有明确用文字写出来单独超速,你就分析不出来单独超速的情况一样,能力不行就努力提高自己,别怪世界对你不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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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lvarez FROM 114.246.98.*
FROM 114.24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