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原文哪有这内容?我都贴了不止一次。法条根本无直行箭头字样,你别是自己以为自己能立法了吧?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你觉得直行道不是禁止左转么?
【 在 LYMing1986 的大作中提到: 】
: 按法规原文,直行道箭头本身不禁止掉头
: 法条都贴脸上了,你也不看一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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