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会需要一个月定责呢。
有监控,有行车记录仪,应该很快啊
撞这么严重又是在入口,超速了吧
至少是主责
【 在 nutchlover 的大作中提到: 】
: 情况大概是这样的:
: 早晨亲戚骑电动车去上班,经过西直门桥时,被一辆机动车撞伤,非常严重。肝脏破裂,脑内出血,肋骨断了七八根,在北大人民医院紧急抢救,现在还没有醒。医生告知要做好最坏的打算。
: 早上我们赶到医院时,肇事司机垫付了十万块钱,就离开了,我们还没有见到本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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