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车有按信号灯指示行驶的义务
交警提醒:行车时绿灯亮起故意不走,罚款150元记6分
2019年2月27日上午9时,松山区五食品岗西口临潢大街方向一辆白色越野车在直行车道,路口直行信号灯亮起时故意停止不前,导致后方车辆无法通行,阵阵鸣笛“抗议”。
随后该车被交警依法查处,该车驾驶员表示原本是想驾车左转弯,所以看到绿灯亮起就没走。听闻此话,民警当时就对驾驶员教育到:临潢大街由西向北禁止左转弯,且有地下标线、路口信号灯、护栏终端的禁止左转弯的标牌示意也十分清晰明显,(当时禁止左转弯的标牌就在其车左前方不足一米处)最后,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做出驾驶证记6分,罚款150元的处罚
【 在 cj222 的大作中提到: 】
: 凭啥罚前车,后车有保持车距的责任,追尾就该全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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