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那个自行车判了赔4万多,真是气死人,好像是个小孩不小心撞倒的,如果是我,坚决不赔,不停上诉
这种找个想出名的律师也不难,再开直播,说一下穷人被富人讹诈,法院不公上诉,社会讨论度高,毕竟大家95%都是穷人赔不起,都不想自己哪天走在街上一不小心要赔好几万
要这样搞,卖古董的只要把古董放在地上就好了,谁撞了谁买,不愁生意
【 在 ssava 的大作中提到: 】
: 就是这样。社会行为,是有一种普遍认同的标准的。
: 比如人的性命,显然我们可以认为是无价的。但是你撞死一个人,赔偿也就几十万。
: 说到差异性,企业领导人跟无业游民,他们每天创造的价值差别大不大?撞死他们的赔偿金,抓错他们的国家赔偿,都是一样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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