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看视频
你只贴了碰撞时的图像
你说了半天,我理解简单来讲就是:
1 左转的车主之前可能等人或者其它原因导致你放行之前还没转过去
2 你放行之后,快速冲了过去
3 左转车可能是有盲区,所以撞了你的左后门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觉得可能警察判的确实没问题。。。你不能光看碰撞位置,还得看碰撞怎么发生的。发生的原因就是你没让上一轮的左转车,而且他在拐弯可能有盲区。
再有一种可能,他如果没闯灯,你却冲了过去,说不定人家在等人行横道的行人?我瞎猜的哈,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你更不冤了。。。
【 在 birnessite (沧海一笑) 的大作中提到: 】
: 北四环十字路口,前车由西向东行驶,后车由北向东左转。由西向东绿灯前车放行,而后车由于上一轮左转灯变红之前由于由南向北的行人和电动自行车太多未能通过路口左转(后车没有闯红灯),之后后车剐蹭前车的左后门和左后轮毂(中间车道),最后交警判罚前车全责。理由是根据《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第九条第二项车辆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放行信号时,未让先于本放行信号放行的车辆先行的过错行为,为全部责任。我觉得这个规定不太合理,这种情况的话,那后车可以随便撞其他车,而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因为他有优先路权。大家觉得我需要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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