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视频清楚看到,行人把电动车主推到机动车下,假如双方认识,妥妥的谋杀案。
这种特殊案例,不是具有普适性的。
机动车撞死人,在大多数情况下,都需要付出极大代价。
完全没有责任的,往往都还会有10%的人道主义。
你拿上海案指导你自己,只会把你自己置于容易发生事故的位置。不智。
【 在 guoqingjie 的大作中提到: 】
: 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周某在人行横道内闯红灯通行,负主要责任;林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超速行驶,负次要责任;刘某在绿灯时驾驶小客车正常通行,在本起事故中无需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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