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木社区手机版
首页
|版面-汽车世界(AutoWorld)|
新版wap站已上线
展开
|
楼主
|
同主题展开
|
溯源
|
返回
上一篇
|
下一篇
|
同主题上篇
主题:Re: 举重明轻:司机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
plone
|
2024-09-08 06:24:24
|
法律专业法盲,换个职业吧,放过你的客户们
【 在 abaa 的大作中提到: 】
: 本法律专业人士观点:
: 在下列条件下司机必然构成犯罪:1. 开车冲入对向车道,撞死骑行者。2。 有人远远躺在上,他应该能看到,并且能刹车或避让,而没有看到并避让。
: 本案的司机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意外事件。
--
FROM 111.201.24.*
上一篇
|
下一篇
|
同主题上篇
选择讨论区
首页
|
分区
|
热推
BYR-Team
©
2010.
KBS Dev-Team
©
2011
登录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