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张孝祥议王公衮案,对法与报复权做了精彩论述。
你们能想到的,前人早就想清楚了。
你们想不到的,前人也早就想过了。
就你们,要想出一个前人没想过的,还真难。
【 在 guoqingjie 的大作中提到: 】
: 看了刑法第一条,为了惩罚犯罪,查到源流是报复犯罪,后来增加了预防犯罪。公器收了私人的报复权,但是假如不能报复,不能及时报复,个人只靠沟通怎么能保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呢?
: 靠嘴沟通人家不听怎么办?靠吓唬等无效怎么办?防卫就是阻止正在发生的,难道只能死伤才允许防卫?人民群众和管理者应该考虑,如何及时有效地阻止侵犯秩序和个人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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