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停车场按过失致人死亡审判的很多啊。
2019年11月25日,张某驾驶轿车在进入郑州某单位院大门汽车升降栅栏时,将当时倒卧在地的赵某碾压致死。张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刑拘,羁押3天后被取保候审。赵某家属要求判处张某死刑,并赔偿400万元。一审法院、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属于意外事件,依法判决张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这么著名的案件车板的人不知道吗
【 在 interlm (天亮了) 的大作中提到: 】
: 请教大家一个问题, 假如我正在小区内部道路以5km的时速开车,对面两个骑自行车的向我骑过来,刚到我车边,一个把一个别倒了,被我车压死了,是不是我也是过失致人死亡,而不是交通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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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法规,如果小区不允许外部车辆进入,只能业主的车辆进入,这种小区内部道路显然不属于公共道路,这种车撞人,就肯定不能算交通肇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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