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hnsdk 的大作中提到: 】
: 通过大量理赔证据和现场视频,景芳查明,申某某经常选择在四环路、五环路等视野开阔道路,特别是辅路进主路的路段发生事故。他先是与前车保持一段距离,在其他车辆超车、并线时,要么不及时刹车,要么加速碰撞,造成事故。对方司机即便有所怀疑,但从单次事故看,确实是自己全责,也只能吃哑巴亏,同意走保险理赔程序给申某某赔付。申某某“碰瓷”的车辆主要是二三十万元的中端车型,制造的事故也大多为定损几千元的剐蹭碰撞,对于这样的事故,对方车主大多不会太过较真,而通过保险公司的小额快赔程序,申某某也可以直接获得理赔。
他们家是开修理厂的吗?钱怎么从保险公司到他个人账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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