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从预判,安全驾驶来说当然是有问题
但是从规则上,当然更要考虑限值
这个事,事故发生的时段,司机在自己的车道内,这才是更重要的因素,事故是因为对方摔倒侵入了汽车的正常行驶路线。
这个事故,司机有他的问题和责任,但不是主要的,不应承担超过一半的责任
【 在 wunian2006 的大作中提到: 】
: 变道时,我打了转向灯,后车就必须让我变道?难道不是需要根据路况来做预判预期性操作吗?拿保定的事件来说,路上两侧都有行人和自行车队,这个时候不是你车速低于60就不超速的,有些人咬定开51就是没有超速。司机放弃了预判风险和可能出现的行人和自行车突然进入路中间,而自己车速来不及做出反应,必然有过失,因为行人自行车都在路上,开51其实是开的很快了。但是保定事件,责任不能让司机一个人背。骑行组织者和父亲也有责任。最后我打个比仿,姑且保定事件,限速60,司机看到前面的自行车队,作了判测性判断,车速从51降到30左右,这时事件发生了,可以称作是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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