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是,这么想的人,基本上是没人性的人了。
撞死人,任何正常人都会有被刺激到,深浅不一。
出了事故,即便是保险赔钱,车子也完蛋了,损失巨大,可不是未来几年保费的问题,而是车子卖不出去了。
整个事件会经历很长时间的司法处理,如果死者家属不停上诉,未来至少两年不得安生。
如果遇到闹的,更是得脱层皮。
如果面临上述这些,还要选择视而不见,能避让的还要撞上去,基本上都是精神病患者了。
【 在 bom 的大作中提到: 】
: 最终,交警判定骑车人为主要责任。根据监控信息,判断小客车车主有制动的距离,但是未减速也未采取措施,承担次要责任。
: 要不他走神儿了,要不就是故意的,只有这两个可能。
: 不管怎么样,这个判例就说明,你前方有个闯红灯行人,你可以直接撞死他,不用踩刹车,也不用打方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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