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是正常的交通行为下的疏忽大意。
交通相对判的轻,交通行为本身是社会生活所必需的,社会鼓励交通行为对其中的疏忽相对容忍,毕竟百密一疏。
其他有些追逐竞速、故意撞的行为,已经超过了正常的交通行为。有前情或者录音录下来"撞他",就坐实了升级到危害公共安全判的重。其他多数本着从宽从无得原则,没法证明主观故意,就放到交通肇事。
拖鞋开车有可能成为升级的理由。
【 在 inso 的大作中提到: 】
: 因为他造成的后果如此严重,穿拖鞋开车就成为了突破口,可能会判危害公共安全罪。
: 如果不是穿拖鞋,他可能就是交通肇事罪。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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