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还有两周没车用,刚跟4s确认了。
我找对方保险和全责方,说两周没车用,他们都说建议我走司法程序。
有点夸张了,两周就算打车也只有几百块,为这点钱走司法太浪费公共资源了吧?
小孩做了CT没什么大问题,医生建议三周后复查。
请问一下,按您经验来看的话,在保险赔付外,小孩这方面一般可以找对方赔多少钱?
【 在 ptco 的大作中提到: 】
: 《最高法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 ...................
--
FROM 113.104.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