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呢,网上能找到判例,
还有个忘了啥级别的有关部门的解释之类的,并且还是很荒唐的说法,大概是“**法只规定了机动车赔偿行人和非机,没有规定机动车可以向行人和非机索赔,所以就不能索赔了”。
但是大部分非机动车和行人都不知道这条规定,如果素质不太差的话,都知道给别人车辆造成损伤了要赔偿损失,一般会多少赔一些,但是就怕遇到那种比较懂的,一分钱不给机动车一方赔,即使交警判了他主责。
最近正好奇机动车方是否能以非机和行人过错侵犯私人财产造成损失、物权法等途径来追究赔偿责任,估计希望渺茫,法院可能会以“这属于交通事故范畴,不予受理”搪塞过去
【 在 yzhcomp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奇葩规定是全国交警都会执行吗?
: 发自「快看水母 于 23013RK75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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