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的,我们辖区内发生过,有人把车违停在路边
: 另一辆车开车走神了撞上这辆违停的车,交警判违停车不担责,另案处罚
: 撞车司机当时也很委屈,要是他不违停在那里,我顶多撞马路牙子,根本不会撞到他车
要这么说,我还遇到双车道,我在左,被右边那个并线撞我车门上了,交警来了判对方全责,对方说得赖我左边对向车道有个违停的车,那车也有责任,不然我可以打点轮往左一些,这样他就不至于撞我车上了。我都惊呆了,这是什么脑回路的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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