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毛病。
如果不是非机动车道,那么你同事右转全责;
虽然对方是走非机动车道,但是“事故发生的原因”来说还是你同事的责任,理由是不管什么车道,转弯都要通过后视镜观察且避让。
设想一下,如果其他条件不变,对方换成非机动车,会是什么结果。单就“事故发生的原因”来说,对方是什么车其实都一样,甚至对方是汽车的话,你同事本来更加应该看得到并避让。
【 在 bom 的大作中提到: 】
: 撞的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的汽车。。。
: 不是路口,同事右转进加油站,结果非机动车道上有个汽车开过来,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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