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责没商量,除非对方亲口承认故意加速
这也没啥可委屈的,变道一个是确实具备条件,而不是逼停路权车,
觉得人家看到就应该减速让你,再一个你自己也要速度快点,说白了
还是有条件再变道,有条件就是说就算路权车想加速蹭你也蹭不到那种才行
【 在 Laurenceruc 的大作中提到: 】
: 最里面两车道是左转车道,我排队等灯。绿灯放行后前面两车追尾事故,我变道想换道左转。
: 由于是中午,路上车很少,我后视镜看见后车还很远,而且由于等红灯是静止变道,离前车也近,所以变道很慢,类似于靠边停车起步。在我车身出来大部分时,估计四五秒的时间,后车冲上来压线把我蹭停。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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