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挺悲催的。这种情况下,踩死刹车,即使掉井口里面,也比乱打方向好。
【 在 ppccbb 的大作中提到: 】
: 二十多年前这快速路刚修好的时候出了一次事故,下雨天刚归国工作一个年轻人开车速度可能70左右,行驶到好像是燕北园附近,突然发现主路井盖没了,打了方向没控制好把辅路的行人给撞死了。当时判定系超速引起的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肇事司机和家属都挺刚,一直认为事故系路政管理不善造成的,一直打官司,由于不认罪给判了四年,服刑期间也不认罪一直打官司,一天刑期没减。既是后来全封闭了,快速路的限速60也没人敢改。现在这条路限速就是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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