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懂不懂五十二条这几项描述的是不同车辆关系的情况啊?第一项有标线标志的就不说了,第二项讲的垂直方向车辆的关系,第四项讲的是相对方向关系的车辆。你相对方向转弯的车辆不依据第四项,你去套用垂直方向关系的第二项?你车辆关系都不对,你怎么去套第二项?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 在 oo7894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什么搞笑的?难不成第(二)项不需要遵守?
: 我刚说你提问水平提高了,有希望了解原来对你来说超纲的内容了,你就倒回去了。这个倒是后退的意思,读一声。不要再理解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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