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习惯、坏行为在交通领域没有严格执法,法律对危害人身安全的交通肇事处罚过低;
汽车即是交通工具,也可以是杀人工具。国外虽然不说杀人偿命,但也重视汽车作为杀人工具的情况。
【 在 dgfu 的大作中提到: 】
: 前几年我大概总结了一下
: 1,没有车文化,很多人开车和走路一样。比方说走过了目的地,马上来个急停,往回走;比如走路往左靠一点或往右靠一点,相当于变道,并不需要在乎边上人;比方说等人的时候站在商店门口、小区门口;比如手拉手并排走;比如走路慢点无所谓,并不影响别人。
: 2,人渣鸡贼,好人怕吃亏,执法和稀泥。咱们从小就经历各种鸡贼占便宜,不但不吃亏还到处鄙视守规矩人的事。比如当年窗口买火车票不排队的,黄牛霸占卖票口的,超市收银不排队的,游乐场不排队的,不胜枚举。还有我还碰见过排队进停车场的队伍里有个死车,知道后面有人插到它前面我才发现他喵的车里没人。于是就形成了傻子才排队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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