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类危害极大,而且常常伪装成人畜无害的样子出现。
强制让出左道,英、德能做到,但到了国内,就只会收获两个声音:“国内车多不可能做到”或者“难道还不能从右边开更快了”。
【 在 dgfu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里危害最大的其实就是第三类,几乎所有的堵车都是因为第三类人,慢,堵路,越是催他还越来劲。只是说实话不太好整治这类人,因为很难订立一个有可操作性的规则,强制要求让出左道可能是最有可操作性的。
: 第一类属于非主观故意,限于咱们发展太快,认知和能力可能有点跟不上。在伊春国道上见过一开宝骏的姐姐,慢,堵了一堆车,滴她,明显快了一点,还往右靠,希望大家能超她,我一看这样就没再滴,但对面不断流,超不过去,终于路边有个停车区,她赶紧靠边停了,看见她如释重负的望着我们。这其实是一位高素质的司机,能力不行可以慢慢练。
: 第二类属于主观故意、损人利己。只要立法、执法跟上,无利可图,他们就会守规矩,他们心里精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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