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就是法。
法怎么规定的,
路权明确。不可能有主责次责任这种e法。这个词叫做priority。每条路,每个方向,有明确的优先通过方和必须让行方。高速,匝道让主路。非高速,主路上有明确的菱形优先权符号,路口不需要任何减速,开车五年,没碰到过一次让行方探头出来影响优先路权车辆,一次都没有。在优先权路段行驶,看到岔路出来车完全不需要踩刹车,因为没有人会抢行。同理,从小路开出来遇到三角符号也必须让行观察。让右法则只有在非常小的路口才会有,比如居民区小路。
无信号灯人行道必须让行,不是礼让,是法。
高速不允许右侧超车。除非连续超车,否则不允许占用超车道。比右侧车道慢,不允许占用左侧车道。这就完全排除了大车占用左道的情况。几乎没有在高速上遇到过慢车故意占用左道,除非是年级较大反应不那么及时并线的特殊情况。后车如果闪灯,前车99.99%会让。
高速遇到堵车,一般是修路或者事故,如果是事故,很快会有警车和救护车需要通过,所以一二车道会自动左右分开,留下中间区域给紧急车辆。无论高速或者非高速任何信号灯下,一旦听到警车或者救护车警铃,必须立刻观察让行,如果主观不让会被严重处罚。
低速区严格按照限速开,限50,如果无理由过慢,比如开40,是不会通过驾照考试的。
简单说,生命,安全,效率,这是法应该且必须保障的东西。素质是什么,是法律引导,建立和保护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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