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都是一年一签。
本质就是物业偷懒,之前车位车主想长期霸占固定车位而已。
把自己描述的多受害一样。
【 在 ptco 的大作中提到: 】
: (3)物业不允许业主在车位上打孔装地锁,原因不明。但可放锥桶。
: 因为北京市现在有规定,小区公共区域的地面停车位不得设为某个车的专有固定车位,不得安装地锁。但是由于历史原因,一些老小区在规定出台之前就已经签订过固定长租合同的,物业公司也不好一刀切废除原合同。
: 按照现行规定,不论是外来车辆还是本小区业主的车辆,都可以在所有地面车位上自由停车,按时交停车费即可。由于历史原因暂时维持现状的老小区,物业的做法一般是,当车位空闲时,允许其他车辆停入,原车主回来后,物业负责给外来车辆另外找一个车位请外来车换个地方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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