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中,公然夺取后逃离(抢夺罪)
行为模式:未隐藏商品,直接在货架或收银台前抓起商品后逃跑,店员当场发现但未能拦截。
关键点:
行为具有“公然性”,即明知可能被发现仍快速夺取财物。
未使用暴力或威胁手段压制他人反抗。
典型案例:北京某商场抢夺案中,行为人拿起手机样品后冲出店铺,被认定为抢夺罪。
若加油站全程无人值守(如自助加油),行为人未付款即离开,可能认定为盗窃;若在工作人员明确要求付款后逃离,则更倾向抢夺。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超市逃单应该按抢夺罪判?之前按盗窃罪判是判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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