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条文本来就有模糊的地方.
掉头:
交法中明明白白没有说
掉头要看停止线.
各位都加戏: 说红灯要看停止线。
理由是: 其他地方都罚款.
但我要说的是
交法写了掉头不妨碍车辆和行人通行.
要是掉头在停止线前提前走了 那上面这个
妨碍行人是如何可能产生的?
谁给解释一下?
写法律的顺手加了一个 行人?
【 在 solidline (实线) 的大作中提到: 】
: 越有这个牌子,越说明没有的不能走。没有牌子的地方允许通过,只能说明管理部门的工作没做到位,而不应该让个人去判断是不是可以。
: 毕竟这种情况,全国很多地方会罚,但就北京也不确认是不是100%不罚。看有人说红灯调头被罚了,不知道是不是情况一样。不过这也正好说明某些条款执行的混乱
: --
:
--
FROM 123.120.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