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wuduan 的大作中提到: 】
: 行了,不回了。
: 即使说服了一个,又来一个。挨个回太累。
: 都是无根据胡乱猜测。我根本没有的意思,就胡乱说。
: ...................
要去考量,我们国家道路通行秩序的法律法规立法目的是什么?我们追究的公共价值和影响各主体权益类型。比如说道路交通秩序不鼓励行人违法穿行马路,鼓励机动车礼让行人,穿透后,追求实现的是什么,是公共交通秩序。同理,让不让的具体问题,不会有法律规范描述的如此细化,背后个人生命健康安全的价值必然大于无论是否违反机动车礼让行人的规定,实际中既不会处罚,也不会有定论去规范,需要通过宏观宣传、多年引导,演进到个别先进的地方交通秩序水平,行人不会乱穿行,机动车无论如何都会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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